一般商标。
用以证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精密度、原料、制造方法、产地或其他事项的标识。
具有法人资格之公会、协会或其他团体,为表彰其会员提供之商品或服务之标识。
若一注册商标于香港堪称著名,以致就其他商品或服务使用该商标便很可能会减损它在原指定商品、服务所具有的显著特性,则该商标可以申请注册为防御商标,将商标权效力扩大至原指定商品服务类别以外的其他所有类别,以达避免第三方于非冲突类别注册商标之防御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