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种类

商标

一般商标。

证明标章

用以证明他人商品/服务的特定品质、精密度、原料、制造方法、产地或其他事项的标识。

团体商标

具有法人资格的公会、协会或其他团体,为指示其会员所提供之商品/服务之标识。

系列商标

数个彼此相似的商标以一系列的方式在同一案提出申请。

基本概念

权利期间
自申请日起算每期10年(每期须于官方期限前完成续展申办程序)。
是否允许一案多类申请?
可。
是否有审查前公告?
无。
审查期间
自申请日起约8~12个月。
公告异议期
自公告日起4个月。
缴交注册费
无。
核发注册证
公告异议期限日届满后若无人提出异议,约2个月后官方会核发电子证书。
未使用撤销规定
连续5年未使用。
提交使用宣誓
毋需提交。

阶段程序

一、申请阶段
(一) 新案申请提交文件
商标
  • 商标图样
  • 委任书
证明标章
  • 商标图样
  • 委任书
  • 申请人得为证明之资格或能力之文件
  • 证明标章使用规范书
团体商标
  • 商标图样
  • 委任书
  • 申请人具法人资格之证明文件
  • 团体商标使用规范书
系列商标
  • 商标图样
  • 委任书
二、审查阶段
(一) 答辩提交文件
商标 证明标章 团体商标 系列商标
毋需提交。
三、领证阶段
(一) 领证提交文件
商标 证明标章 团体商标 系列商标
毋需提交。
四、维权阶段
续展最早可起缴日
商标权利期满前12个月。
续展官方期限日
申请日起每10年。
续展是否有宽限期?
有。
(一) 续展提交文件
商标 证明标章 团体商标 系列商标
委任书。
D202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