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種類

商標

一般商標。

證明商標

用以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產地或其他事項的標識。

集體商標

具有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為表彰其會員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之標識。

防禦商標

若一註冊商標於香港堪稱著名,以致就其他商品或服務使用該商標便很可能會減損它在原指定商品、服務所具有的顯著特性,則該商標可以申請註冊為防禦商標,將商標權效力擴大至原指定商品服務類別以外的其他所有類別,以達避免第三方於非衝突類別註冊商標之防禦功效。

基本概念

權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算每期10年(每期須於官方期限前完成延展申辦程序)。
是否允許一案多類申請?
可。
是否有審查前公告?
無。
審查期間
自申請日起約6個月。
公告異議期
自公告日起3個月。
繳交註冊費
毋需繳交註冊費。
核發註冊證
官方隨後直接發證。
未使用撤銷規定
自註冊日起連續3年未使用。
提交使用宣誓
毋需提交。

階段程序

一、申請階段
(一) 新案申請提交文件
商標
  • 商標圖樣
  • 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其翻譯
二、審查階段
(一) 答辯提交文件
商標
毋需提交。
三、領證階段
(一) 領證提交文件
商標
毋需提交。
四、維權階段
延展最早可起繳日
商標權利期滿前6個月。
延展官方期限日
自申請日起每10年。
延展是否有寬限期?
有。
(一) 延展提交文件
商標
毋需提交。
C2021.09.17